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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二年張阿海立杜賣盡根字

本物件為西元1913年(大正2年)張阿海立杜賣盡根字,張數為5張。戳記有31,為「臺北地方法院苗栗登記所印」4枚、「臺北地方法院苗栗登記所」半截戳記8枚、「杜賣字」1枚、字號用印2枚、印章16枚。立契人為張阿海。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3筆、建物敷地1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苗栗二堡社苓庄。張阿海因乏金應用,將此物業賣給蔡允。金1400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阿海
  • 日期
    年代: 1913~191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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