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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姑婆祖磧地銀証書

本物件為西元1906年(明治39年)11月29日陳姑婆祖管理人陳瑚與佃人陳爐立磧地銀證書。立契人為業主陳姑婆祖管理人陳瑚,所立證書為佃戶陳爐承租第四房陳姑婆祖田,該年度磧地銀為60圓。後於西元1907年(明治40年)11月27日該筆磧地銀歸還陳爐。磧地銀指得是佃人向墾戶或地主承租土地,訂有一定期限,並支付磧地銀(押金),期滿銀還。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瑚
  • 日期
    年代: 1906~190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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