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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六十二年高雄縣橋頭鄉公所給凌久美不動產監證費繳納通知書

本物件為西元1973年(民國62年)凌久美通知書,張數1張。「高雄縣橋頭鄉公所印」戳印1枚、「橋頭鄉農會代理橋頭鄉公庫民國62.10.30收稅之章」。橋頭鄉公所在西元1973年(民國62年)10月1日通知高雄縣橋頭鄉甲南村1號的凌久美到橋頭鄉公所辦理不動產監證費繳納,限繳日期為西元1973年(民國62年)10月30日。契價共計新臺幣66297元,監證費663元。凌久美在西元1973年(民國62年)10月30日完成繳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凌久美
  • 日期
    年代: 1973~197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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