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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一年賴池立杜賣絕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61年(咸豐11年)賴池杜賣絕盡根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樂陶庄賴池。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份。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弍埔庄,年帶內攸口山租谷。賴池因乏銀費用,將此水田賣給北藔庄廖崑山。價銀14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賴池
  • 日期
    年代: 1861~186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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