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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二年陳添進與郭塗已土地賃貸借契約書

本物件為西元1937年(昭和12年)1月15日臺中州陳添進與郭塗已土地賃貸借契約書,共1張,並貼有3錢印紙一張。「陳添進」戳記5枚、「郭塗已」戳記3枚以及「員林郡興農倡和會長印」戳記2枚,共計戳記10處。承租人郭塗已向地主陳添進租賃座落於西勢湖465地番田地及西勢湖462地番田地共0. 2400甲,租約自西元1936年(昭和11年)11月30日至西元1942年(昭和17年)11月30日共6年,契約明定第一年以米穀台斗10石5斗並指定第一期及第二期須栽種米種:蓬萊米、在來米各110斤繳納予地主,租賃方除繳納米穀外,不可無故變更地形、轉租予他人、故意或過失致土地荒廢以及無正當理由滯納借貸(遇凶年歉收時可減租或免除),雙方如有紛爭則由興農倡和會調處,本契約除雙方簽定用印外並有興農倡和會小笠原正為見證人。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立契人:陳添旺
  • 日期
    年代: 1937~193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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