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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六十年十一月彰化縣稅捐處給陳為仲等通知單

本物件為西元1971年(民國60年)11月30日陳為仲等彰化縣稅捐處通知單彰稅2字第70227號,共1張,有1枚模糊機關大印、1枚「□□□請引用左列日期60.11.30字號彰稅二字第 號」字樣印章、1枚「70227」數字字樣印章、1枚「掛號」字樣印章,合計共4枚,右上角有破損。受文者為陳為仲等人副本給陳添旺,地址為埔鹽鄉大有村員鹿路117號,處長為劉亞萍,第二課長黃榮宗,內容為陳添旺等人以承買取得房屋1所,並申請變更房屋稅通過,於西元1972年(民國61年)2月起該房屋稅改由陳添進等7人繳納,而今年的房屋稅已開徵,請由新舊屋主自行商討繳納,房屋位於埔塩鄉大有村員鹿路117號,稅籍牌號為第3463號,移轉日期為西元1971年(民國60年)11月29日,移轉價格為73400元,副本抄發陳添旺及彰化縣稅捐處第1課資料室。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添旺等8人
  • 日期
    年代: 1971~19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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