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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彰化縣埔塩鄉公所給王書七通知公文

本物件為西元1968年(民國57年)12月10日彰化縣埔鹽鄉公所通知公文彰鹽鄉民字第7928號副本,共1張,有1枚「副本」字樣印章、1枚「彰化縣埔鹽鄉公所印」字樣印章、1枚「鄉長施子滔」字樣印章,合計共3枚印章。受文者為王書七,發文日期為西元1968年(民國57年)12月10日,事由為通知王書七與陳添旺申請的租約變更登記准予,內文有4點,第1點為經彰化縣政府核查後依彰府地權字第89572號令准許王書七與陳添旺申請的租約變更登記1案,第2點為檢送鹽大字第65號375租約書1張,第3點為「特此通知」字樣,第4點為副本抄送出租人陳添旺。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書七
  • 日期
    年代: 1968~19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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