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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年十月陳奇灶組合費免除願

本物件為西元1935年(昭和10年)10月1日陳奇灶組合費免除願,共1張,有1枚「奇灶」字樣戳記,並有「八堡圳水利組合長殿」字樣。內文資料近乎相同,申請日期為西元1935年(昭和10年)10月1日,土地所有者為陳奇灶,土地位置為員林郡埔塩鹽瓦磘379之1、395之6,申請原因為此地於西元1935年(昭和10年)2月轉為埔鹽信用組合倉庫及會議室用地使用,故請求取消組合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奇灶
  • 日期
    年代: 1935~193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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