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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年十月陳奇灶灌溉地削除申請書

本物件為西元1935年(昭和10年)10月1日陳奇灶灌溉地削除申請書,共1張,有3枚「奇灶」字樣戳記,並有「八堡圳水利組合長殿」字樣,以虛線區分成3個區塊,最右邊區塊標題為灌溉地削除申請書,中間及最左邊區塊為1式2份之同意書。內文資料近乎相同,申請日期皆為西元1935年(昭和10年)10月1日,土地所有者皆為陳奇灶,土地位置皆為員林郡埔鹽庄瓦磘379之1、395之6,申請原因皆為此地於西元1935年(昭和10年)2月轉為埔鹽信用組合倉庫及會議室用地使用,故削除灌溉地使用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奇灶
  • 日期
    年代: 1935~193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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