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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年間昌和契字及文件

本物件為明治年間昌和契字及文件,共4張。第1張為西元1906年(明治39年)5月30日昌和立典畑契字,有2枚「昌和」字樣印章、2枚「楊鉗」字樣印章、1枚「彰化登記所」字樣印張,合計共5枚,立契人為昌和,立契時間為西元1906年(明治39年)5月30日,為中人及代筆人皆為楊鉗,契約內容為昌和有1所位於馬芝堡瓦磘庄之旱田,托中典與許榮,言約典價銀110員,典限4年;第2張為西元1906年(明治39年)6月25日登記濟第5134號,有1枚「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彰化登記所印」字樣印章、1枚難辨識字樣之印章、1枚「彰化登記所」字樣印章,合計共3枚,內容為1筆土地資料,資料包含街庄名、土地番號、登記番號、順位番號等;第3張為西元1912年(明治45年)2月登記濟第□858號,有1枚「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彰化登記所印」字樣印章、1枚「臺北地方彰化登」字樣之不完整印章,合計共2枚,內容為1筆土地資料,資料包含街庄名、土地番號、登記番號、順位番號等;第4張為西元1912年年(明治45年)2月15日許媽瞈典權移轉登記申請書,有1枚「楊鉗」字樣印章、1枚「彰化」字樣印章、1枚「法院記所」字樣之不完整印章,立書人為許媽瞈、陳氏冷,立書時間為西元1912年(明治45年)2月15日,代理人為楊鉗,登記目的為典權取得登記,登記稅為1圓10錢,添付書類包含申請書副本1紙、戶口抄本1紙、證明書1紙、委任狀1紙,合計共4紙。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昌和
  • 日期
    年代: 1896~191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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