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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四年一月許媽瞈立贖回證書

本物件為西元1915年(大正4年)1月18日許媽瞈贖回證書,共1張,有5枚「陳氏冷」字樣戳記、1枚「□榮」字樣戳記、2枚難辨認內容之戳記,合計共8枚戳記。立契時間為西元1915年(大正4年)1月18日,立契人為許媽瞈,□權者為陳氏冷,業主為昌和,代書人為□□榮,契約內容為西元1915年(大正4年)1月18日馬芝堡瓦磘庄昌和贖回畑1所,土地坐落馬芝堡瓦磘庄土名西勢湖第303番地,典權價金為100圓。許媽瞈為有所憑藉,收過贖金後,為此而立付贖回畑契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許媽瞈
  • 日期
    年代: 1915~191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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