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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梁閙立典園契

本物件為西元1891年(光緒17年)至西元1906年(明治39年)梁閙立典園契,共1張,有1枚方形戳印,2枚「臺北地方法院臺中出張所彰化登記所」字樣戳記、有1枚「吉永」字樣戳記,合共4枚戳記。右半部為西元1891年(光緒17年)12月立契的典園契字,馬芝保外中庄梁閙有承祖父買過旱園1叚,坐落土名埤腳仔,年配納錢粮3錢1分4厘,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典與大有庄陳可清,言議時值價佛銀30大員、庫平21兩,典限6年,期滿備足契面銀取贖,若期滿無銀可贖,此園依舊由銀主掌管、收稅,立典契字1紙,付執為照。立契人為梁閙,為中人為梁柱,知見人為梁輝,代筆人為李漳高。左半邊則有西元1906年(明治39年)6月30日登記之登記證第6707號。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梁閙
  • 日期
    年代: 1891~190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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