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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年名榜親立杜絕賣盡根契

本物件為西元1823年(道光3年)名榜親立杜絕賣盡根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9,為「施□業課租記」1枚、「業戶楊祖黎記」2枚、印章5枚、「成矣」1枚。立契人為名榜。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李儒、李法等公業田園2甲。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馬芝保西勢湖庄,帶施業主大租谷。名榜將此田園賣給團意妹。交易金額為價銀500大員。契約所載為公業,即為眾人之公共財產,非個人所獨有,一般而言,公共財之買賣,須徵得家族或宗親之同意,此公業尚須繳納大租戶施業主之租谷。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名榜
  • 日期
    年代: 1823~182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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