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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五年馬芝遴社大耳蛤肉分下阿恭等立給佃批

本物件為西元1770年(乾隆35年)9月馬芝遴社大耳蛤肉分下阿恭等立給佃批,共1張,「理番分府李給馬芝遴社番差仕佑戳記」戳記4枚、「馬芝遴社首港戶力大甲圖記」戳記2枚、「給惠來□□□□業戶厘大甲□□□」戳記1枚、「理番分府李給馬芝遴社土目□□記」戳記1枚、「理番分府李給馬芝遴社通事斗灣記」戳記1枚,共計戳記9處。馬芝遴社大耳蛤肉分下阿恭等人原有埔地2坵,於西元1737年(乾隆2年)將埔地2坵給批過沈宅,並付開墾銀50兩,沈宅自備牛隻、工開墾埔地,每年納租安田租粟4石3斗、鳥□租粟3斗、阿力租粟3斗、老灣阿啯租粟4斗、英使租粟2斗、老仔蛤肉租粟1斗,因白番等除應貼社費外無資,願將租粟交土目大耳蛤肉做貼納社費之用,另因上年原墾單毀壞,故安田等業主再合立給批壹紙,付沈宅存照,原合約不得再使用。代筆併為中人為馬芝遴社番差仕佑,立契時間為西元1770年(乾隆35年)9月。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大耳蛤肉分下阿恭
  • 日期
    年代: 1770~17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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