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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業戶租業繳納問題文件

本物件為淡水業戶租業繳納問題文件,共1張,有破損導致部份文字無法辨識。文件內容為主要在討論淡水地區業戶、佃戶租谷及正供繳納之方式,可將其分為3段,第1段主要在描述淡水地區開墾較晚,開墾時業戶招佃胼手抵足一同開墾尤為辛苦,在開墾後報丈陞科後業戶開墾時的支出難以與賦稅完的收入打平;第2段為討論在未清丈土地前的錢糧繳納方式對小租戶不利,因此調整賦稅之額度;第3段則為詳細描述新賦稅方法之機制,包含小租谷由業戶徵收、錢糧由業戶完納、完納後需給有戳記之完單以供證明等內容。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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