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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九月許元訴狀

本物件為21年9月訴狀,共1張。原告為斗限茅,被告為原土目衛福星,盜買為吳救,訴狀內容為原告竹塹社番斗限茅提告衛福星擅自將草地、隘丁墾田串通漢人盜賣租糧,又將老古名1處盜賣與吳救,將衛福星及斗限茅拘役治分府審查,限3日內完成審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二十一年九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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