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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一年張錦盛等立憑定分單字

本物件為西元1898年(明治31年)張錦盛等立憑定分單字,共1張。立契人為張錦盛、張阿比,立契時間為西元1898年(明治31年),代筆人為連昌,在場人為福星、萬和,契約內容為張錦盛及胞姪張阿比想分家,故將房屋、器具等物業2房均分,當眾點清明白後拈鬮為定,2家日後不可爭長競短,立憑定分單字1樣2紙。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錦盛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98~189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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