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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八年江新文等立合約定界字

本物件為西元1882年(光緒8年)12月江新文等立合約定界字,共1張。立契人為江新文、徐德芳,立契時間為西元1882年(光緒8年)12月,代筆人為羅享德,在場公親人為鍾阿統、羅新春、江雙旺、廖雲卿、李逢恩、廖名貴、江天吉,契約內容為徐德芳上年買與江阿元田業1所,址在三洽水大北坑坪林庄,因江新文、徐德芳東西界址不明,故請公親一同到場理論、踏明界址,兩人界線為斷竹圍被小龍峎橫過坡塘面種竹至小壢直透上崗頂種竹為界,自立定界,江新文、徐德芳2人不得爭佔,仝立合約定界字1樣2紙,各執1紙。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江新文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82~188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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