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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八年曾呈義立歸管字

本物件為西元1869年(同治8年)6月曾呈義立歸管字,共1張,有1枚「淡水分府王給竹北二堡□□□縂理曾文珍戳記」文字戳記、1枚「猫□□業戶張崑榮圖記」文字戳記,合計共2枚,物件輕微破損、部分文意難辨認。立契人為曾呈義等3人,立契時間為西元1869年(同治8年)6月,代筆人為張景福,公親人為鄭程材,場見人為曾璧川、曾作淇,總理為曾文珍,業戶為張克榮,契約內容為增呈義將租業作3房均分後因2房身故,由曾呈義代為祭祀香火,並抽出數餘石作為香火祭祀之用,租業則由長房姪曾文裕掌管,後因其家務窮迫,托鄭程材及曾勸義繼承2房租業,並抽出崁頂庄業租25石、銀50元作5石,合計共30石作為香火祭祀之用,註記每年每甲小租谷為40石左右,田共8坵,其中7坵歸曾文裕掌管,剩下1坵歸曾勸義掌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曾呈義
  • 日期
    年代: 1869~186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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