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光十七年吳武超等人立歸管字

本物件為西元1837年(道光17年)吳武超等3人立歸管字,共1張,無戳記。本契約年代為1837年西元(道光17年),立契人為吳武超、吳武賓、吳仕聬,為中人陳登元,在場人不詳,代筆人陳育才。契約內容為吳武超等3人承祖父溪心埧大租30石,前年向金吉號借出佛銀100元,今無銀償還,向金吉號求減,以溪心埧大租谷30石交付金吉號收租抵利。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吳武超
  • 日期
    年代: 1837~183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