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光十一年林娘慶立借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831年(道光11年)林娘慶立借銀字,共1張,無戳記。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831年(道光11年),立契人為林娘慶,為中人林繩坫,代筆人林佛賜。契約內容為林娘慶因乏銀費用,欲以承父之土地向吳金吉胎借佛銀325大元,每百元需貼利谷13石,共計42石於早季6月收成之日繳納。該土地坐落土名為十塊藔,共有水田2處、茅屋3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娘慶
  • 日期
    年代: 1831~183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