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慶十三年潘振通立賣斷盡根庄業契

本物件為西元1808年(嘉慶13年)潘振通立賣斷盡根庄業契。立契人為潘振通、振芳等,有承祖父遺下與王家合買周家,原向竹塹社給垦田園租業1所,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舊社後連過溪等處;另糖廍1張、帶蔗園犁收佃租。立戶名潘王春公,同掌管收租完課,及後與王家分年輪管2年。此約土地為竹塹社給垦田園租業1所,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振通、潘振通
  • 日期
    年代: 1808~180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