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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九年馮喜等人立鬮分字影本

本物件為西元1814年(嘉慶19年)馮喜等3人立鬮分字影本,共1張,無戳記。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814年(嘉慶19年),立契人為馮喜、馮□、馮傳兄弟等3人,公親人陳天成、叔燕。契約內容為馮氏堂兄弟欲將與陳家鬮分之厝地劃清界址,該土地原先四方界址為北至陳家、兩邊中央石礑為界、南至竹圍邊車路為界。後馮□分得東邊1份,以石礑為界;馮喜分得中央1份,至石礑為界;馮傳分得西邊1份,至石礑為界。田藔庄前之一半土地、蘆竹湳庄北勢番仔田一半之土地、庄南園一半之東片,共4筆土地皆均分為3份。另以庄北片水田1處、另南勢風水后園東邊1所作為公業,照年輪流掌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馮傳
  • 日期
    年代: 1814~181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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