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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年陳將立永杜賣絕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765年(乾隆30年)陳將立永杜賣絕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彰化縣邑用印」1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正堂韓□給水沙連竹腳寮庄族正陳玉珩記」1枚。立契人為陳將。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水沙連內後埔仔瓦厝,年納官租。陳將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宗親陳厚生。價銀41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將
  • 日期
    年代: 1765~176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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