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六年葉天以繳納地租領收證

本物件西元1903年(明治36年)葉天以繳納明治35年後期分地租之第508號領收證。港西下里大湖庄的葉天以繳納明治35年度後期分地租計1圓2錢4厘、地租附加稅計68錢3厘。由阿猴廳萬丹支廳收入官吏阿猴廳屬內山健作開立之領收證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葉天以、葉天以
  • 日期
    年代: 1902~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