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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八年李有生等人立約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5年(明治38年)李有生等三人立約字,共1張,有3枚戳記,包含「李有生」1枚、「李國成」1枚、「李炎生」1枚。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905年(明治38年)9月22日,立契人為港西下里社庄仔庄番社31番李有生、李國成、李炎等3人。契約內容為1900年(明治33年)4月間林花尚、李串、吳清等3人曾典地予李氏3人,今林氏3人備銀354員欲將土地贖回。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有生兄弟
  • 日期
    年代: 1905~190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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