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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九年陳興等人仝立再添典園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49年(道光29年)陳興等3人仝立再添典園契字,共1張,有3枚無法辨識之戳記。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849年(道光29年),立契人為陳興、陳良、陳水,為中併知見人叔公恩,代書人陳荣義。契約內容為陳興等3人因乏銀費用,欲以祥埔園之土地向原典主文貴添典佛面銀47大員,加上原先193大員,共計240大員,期限為6年,該土地年帶納李維岳正供谷6斗4升。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興兄弟
  • 日期
    年代: 1849~184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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