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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一年張寬鶴等人立典蔗份園契

本物件為西元1831年(道光11年)張寬鶴等3人仝立典蔗份園契,共1張,無戳記。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831年(道光11年),立契人為張寬鶴、胞侄萬選、胞弟永全,為中人高媽芸舍,代書自己。契約內容為張寬鶴等三兄弟因乏銀費用,欲將蔗份園、田、庄尾厝地出典,以佛銀600大元典予赤崁庄張簡中叔,該土地所帶之蔗栽禾苗亦須按年繳納銀主淨糖4200觔2鬮半3鬮全,此契不限年限,至6月備齊契面銀即可贖回。該土地為張氏父親向張登雄購置之蔗份園1隻大小5坵,含灣仔內廍併帶廍中車鼎器椇。再包括田仔共6坵,兼庄尾東截厝地1所,包含竹圍樹木在內,土地年納馬料租粟12石5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寬鶴兄弟仝侄
  • 日期
    年代: 1831~183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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