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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八年李江等人仝立轉典契

本物件為西元1848年(道光28年)李江等3人仝立轉典契,共1張,無戳記。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848年(道光28年),立契人為李江、李翠能、李宗兩,在場知見人為李□銘,為中人許寅清,秉筆人李翠。契約內容為下社皮庄李江等3人因乏銀費用,欲將下則埔園之土地明典予李獅之土地轉典,以佛銀140大員典予萬丹街李東礕,期限為6年。該土地為李氏父親鬮分予李氏之土地,共有2坵,坐落土名瓦磘仔庄口,受種1甲7分,年帶納番租粟2碩2斗,四方界址為東至小路歐宅田、西至李宅園、南至李黃兩宅、北至黃宅園為界。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江兄弟
  • 日期
    年代: 1848~184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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