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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四年李秀人立典契

本物件為西元1799年(嘉慶4年)李秀人立典契,共1張,有3枚戳記,包含「振利信記」2枚、「振利良記」1枚。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799年(嘉慶4年),立契人為李秀人,作中人為族弟鎮老,知見人為功姪潤舍。契約內容為萬丹街李秀人因乏銀費用,欲將原先先前向曾興購買之田園出典,以佛面銀90元典予萬丹街唐介。該土地之土名為大湖,四方界址為東至李家田、西至王家田、南至李家、北至簡家田為界。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秀人
  • 日期
    年代: 1799~179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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