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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四年李門陳氏等人立賣湊絕盡根契

本物件為西元1878年(光緒4年)李門陳氏等2人立賣凑絕盡根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官府用印2枚、官府用印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甘棠門庄李江春妻陳氏、子李桘。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園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萬丹路頭莿桐腳,配納大租糖。陳氏原已將土地出典瓦磘仔庄戴然,現因乏銀喪費,托中懇求戴然找洗30大元,與前典契內共240大元,將此埔園賣給瓦磘仔庄戴然。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門陳氏
  • 日期
    年代: 1878~187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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