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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五年李吝立轉典厝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55年(咸豐5年)李吝立轉典厝地契字,共1張,無戳記。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855年(咸豐5年),立契人為李吝,為中人李秋水,知見人妻吳氏,代書人李士江。契約內容為水泉庄李吝因乏銀費用,欲將自己明典過王萬、王興隆兄弟之土地轉典,以銅錢106000文典予同庄鄭賀來,典期七年。該土地之土名為水泉庄,四方界址為東至王連淇厝地、西與南側至本宅、北至李家宅園帶竹一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吝
  • 日期
    年代: 1855~185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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