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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六年邱建興立典大租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80年(光緒6年)邱建興立典大租契字,共1張,有7枚戳記,包含「建興邱記」6枚、「□□分府□ 給下淡社通事 劉□□□戳記」1枚。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880年(光緒6年),立契人邱建興,知見張仁安,為中人劉茂,代書人邱掽。契約內容為下淡社頓物潭時在溝仔墘庄邱建興因乏銀費用,欲將原先承祖父之土地大租粟2碩2斗出典,以68重銀11大員典予萬丹街小租業主李棟,期限為10年。該土地之土名為番社庄尾南勢洋,四方界址為東至路、西至張簡墓、南至蘇宅、北至車路為界。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邱建興等
  • 日期
    年代: 1880~188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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