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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一年溫權等二人立賣盡絕契

本物件為西元1766年(乾隆31年)溫權等2人立賣盡絕契。立契人為赤山庄溫權、香。有明買佃田1叚,大小共3坵。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赤山洋,年配正供粟1石過官。因乏銀費用,將此田賣與吳宅上,交易金額為銀60大員。正供,係指法定的賦稅。清代臺灣漢人的開墾土地課稅,在劉銘傳實施清賦前由大租戶向官府繳納,稱為正供。配正供粟1石,吳宅上買下此田業後,即為新田主,必須一併繳納正供。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溫權等2人
  • 日期
    年代: 1766~176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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