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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辛份立杜絕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明治36年(1903)辛份立杜絕盡根契字,共1張,有1枚「安田」戳記。本契約年代為明治36年(1903),立契人為辛份,為中人洪水傳,知見人辛梯,代書字人黃逢玉。契約內容為港西里大胡仔庄辛份因乏銀費用,欲將原先承祖父開墾之三塊厝庄土地出售,以68佛銀160大員售予萬丹街尾泰吉號李士祥兄弟,此為賣斷,日後不得找洗。該土地於光緒14年(1888)曾清丈,四方界址為東至李家園、西至石復興園、南至李家園、北至三塊厝庄為界。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辛份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六年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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