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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五年李朱盤等三人立杜絕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明治35年(1902)李朱盤等3人立杜絕盡根契字,共1張,無戳記。本契約年代為明治35年(1902),立契人為李朱盤、李朱標、李朱同,為中人李德勝,知見人母親鄧氏,代書人楊達芳。契約內容為港西里瓦磘仔庄李朱盤等兄弟因乏銀費用,欲將原先承祖父之瓦磘仔庄土地售出,以〦〨銀480大員售予萬丹街尾泰吉號李士祥兄弟,此為賣斷,日後不得找洗。該土地於光緒14年(1888)曾清丈,四方界址為東至車路、西至歐家園、南至李家園、北至車路為界。(註:〦〨為蘇州碼,為數字68之意)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朱盤兄弟
  • 日期
    年代: 明治參拾伍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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