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五年潘瓶立杜絕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明治35年(1902)潘瓶立杜絕盡根契字,共1張,有1枚無法辨識之戳記。本契約年代為明治35年(1902),立契人為潘瓶,為中人劉潘安,知見人母親張氏,代書人潘中。契約內容為下淡水社溝仔墘庄潘瓶因因乏銀費用,欲將原承祖父潘舞獅、潘成居之新庄厝土地出售,欲以68佛銀200大員售予萬丹街尾泰吉號李士祥兄弟,此為賣斷,日後不可找洗。該土地於光緒14年(1888)曾清丈,四方界址為東至張簡家園、西至簡家園、南至車路、北至港墘為界。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瓶
  • 日期
    年代: 明治參拾伍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