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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五年陳偕老立杜絕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明治35年(1902)陳偕老立杜絕盡根契字,共1張,有1枚無法辨識之戳記。本契約年代為明治35年(1902),立契人為陳偕老,為中人李添,知見人李氏,代書人黃德佳。契約內容為港西里水泉庄陳偕老因乏銀費用,欲將原先承祖父鬮分之新竹圍仔土地出售,以68佛銀200大員售予萬丹街尾泰吉號李士祥兄弟,此為賣斷,日後不得找洗。該土地於光緒14年(1888)曾清丈,四方界址為東西南側皆至李家園、北至車路為界。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偕老
  • 日期
    年代: 明治參拾伍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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