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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八年李祥立出找絕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明治38年(1905)李祥立出找絕盡根契字,共1張,無戳記。本契約年代為明治38年(1905),立契人為李祥,為中人李朝,代書人黃水。契約內容為港西下里萬丹庄李祥因乏銀費用,欲將原先承祖父遺下之萬丹庄土地番345號、番459號出售,以龍銀16元售予萬丹庄李士祥、李士新,此為賣斷,日後不得找洗。該土地四方界址為東至李士祥及李仲義田、西至圳溝為界、南至路為界、北至林祿田為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祥
  • 日期
    年代: 明治參拾八年參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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