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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五年李朱盤等三人立杜絕盡根契

本物件為明治35年(1902)李朱盤等3人立杜絕盡根契,共1張,有6枚戳記,包含「田矩」1枚,另外5枚戳記無法辨識。本契約年代為明治35年(1902),立契人為李朱盤、李朱同、李朱標,為中人李德勝,知見人母親鄧氏,代書人楊達芳。契約內容為港西里瓦磘仔庄李朱盤等兄弟因乏銀費用,欲將原承接祖父之瓦磘仔庄下東勢洋之土地以佛銀400大員售予萬丹街尾泰吉號李士祥兄弟。該土地於光緒14年(1888)曾清丈,其四方界址為東至車路為界、西至歐家園為界、南至李家園為界、北至車路為界。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朱盤兄弟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拾伍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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