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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年潘元英立再典貼風水田契

本物件為嘉慶10年(1805)潘元英立再典貼風水田契,共1張,有「分府 下淡水社主 潘瑞元圖記」戳記3枚。本契約年代為嘉慶10年(1805),立契人為潘元英,代筆併為中人潘其勝。契約內容為下淡水社潘元英因乏銀費用,欲將分聲之土地以佛銀2元半再典予李宅,期限6年,若未如期贖銀,土地歸李宅所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元英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年參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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