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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六年潘江等三人立出典租契

本物件為嘉慶16年(1811)潘江等3人立出典租契,共1張,戳記共有4枚,包括「理番分府朱 給上淡社通事 潘明長行戳記」2枚、「理番分府朱 給上淡水社土目 潘羅物長行戳記」2枚。本契約年代為嘉慶16年(1811),立契人為港西上淡社番潘江、潘九,為中人潘明,在場見人母春娘、潘羅物,代筆人柳大□。契約內容為潘江等2人因乏銀應用,欲將許家田出以佛面銀24大元之價錢典予龜屯庄許耀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江、久、母春娘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陸年拾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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