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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一年布字玖千伍佰號右給鳳山縣業戶簡篤美之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85年(光緒11年)7月布字9500號右給鳳山縣業戶簡篤美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園地人趙□,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位於加冬掘墘園賣與業戶簡篤美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81兩6錢,納稅銀2兩4錢4分8厘。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85~188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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