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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三年張文掌土地賣渡証書

本物件為西元1910年(明治43年)張文掌土地賣渡証書,張數為1張。戳記有5,為印章4枚、「□□地方法院」半截戳記1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張文掌。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2則。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拺東上堡烏牛欄庄。張文掌將田業賣給林慶金、林慶傳等人。價金90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文掌
  • 日期
    年代: 1910~191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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