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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年張隆生之執照

本物件為執照係西元1797年(嘉慶2年)12月19日,其內容載明張隆生名下土地位於頂柑蔗崙兩處,總計16厘,東至車路,西至本田,南至竹圍,北至禾埕,連魚池共計3分1厘3毫6絲,另外一處土地,東至本田,西至竹腳,南至本田,北至本田。經過估算把土地賣給職員楊應選,因此楊應選擁有這兩塊土地的管理權,給單付執為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隆生、張隆生
  • 日期
    年代: 1797~179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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