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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九年楊青山等四人立杜賣盡根水田收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893年(光緒19年)楊青山等4人立杜賣盡根水田收銀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8,為「北路屯千總潘踏比厘之鈐記」1枚、「北路蔴阿比三屯把總潘隆盛鈐記」1枚、「正堂范給岸裡社總通事潘永安戳記」1枚、「臺灣縣邑用印」2枚、「臺灣縣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印章2枚。立契人為楊青山、楊猪胚、楊尚、楊仁等。 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望寮□裡蘭庄。楊青山等4人因乏銀應用,將此水田賣給呂佩芷。交易金額為價銀530元。 從這份文書可以看見裡蘭庄的土地租稅與番屯制度有關,也可從交易金額的大小判斷這塊土地的價值。此文書也見證了裡蘭庄地方社會的歷史,以及楊家與呂家之間的網絡關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楊青山等4人
  • 日期
    年代: 1893~189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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