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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五年黃汴兄弟立杜賣田地收定銀字証

本物件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黃汴兄弟立杜賣田地收定銀字証,張數為1張。戳記有6,為印章6枚。立契人為黃汴兄弟。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社皮庄。黃汴兄弟因乏銀應用,將此水田賣給三角仔庄呂汝玉。七兌銀1880大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汴兄弟
  • 日期
    年代: 1902~190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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