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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壹年壹壹月阿末郡乃永耕田併胎典租收銀字(右)

本物件為西元1875年(光緒元年)11月阿末郡乃永耕田併胎典租收銀字,胎借契指得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此契約係西元1875年(光緒元年)11月所立,地點位在東大埔厝庄,立契人為阿末郡乃,向呂五常胎借磧地銀20大員、胎典租銀113大員,每年將租粟180石交付呂五常,典限15年。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阿末郡乃
  • 日期
    年代: 1875~187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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