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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五年臺灣布政使司掣給田主呂炳南昌字669、6693號 丈單壹枚(封皮)立胎借銀字

本物件為借據係西元1866年(同治5年)12月,代筆人曾國禎,其內容載明呂光華,願將坐落在望藔街外橋頭思仔典押給呂炳南,借銀250大元。每年利息谷93斗,1斗8升,谷45石,不得違約,以3年為限。再把上手契約6紙一同交付於呂炳南。此張內容為呂阿杜賣買契約,第6693號合共6枚,把土地典賣給潘阿寶的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灣布政使司、臺灣布政使司
  • 日期
    年代: 1866~186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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