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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四年李長盛等人立墾杜賣盡根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09年(嘉慶14年)李長盛等人立墾杜賣盡根田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彰化縣邑用印」2枚。立契人為三十張犁庄李長盛、李長茂、李長成、李長振、李長英。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贖回林振嵩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二分埔庄。李長盛等5人因乏銀費用,將此水田賣給宗兄李曉、李團、李韜。價銀170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長盛等5人
  • 日期
    年代: 1809~180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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